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时间:2024-05-10 来源:美的中央空调清洗

  原标题: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合同工期: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工期为150天,风口及温控面板等装修完成后配合安装的时间不算在内。(周六与周日计入,法定节假日顺延)。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信技术”)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科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网络”或“甲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原则,科信网络将其5G智能产业园项目的新厂房空调工程设计安装与售后服务项目委托深圳市中鼎空调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鼎”或“乙方”)承办并签订了《广东科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厂房空调工程设计、安装与售后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3,000,000.00块钱(含税)。

  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合同金额达到了公司自愿性披露标准,公司及科信网络与深圳中鼎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本合同签订及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一一信息公开披露公告格式》之第17号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做披露。

  经营范围:空调制冷、净化、电子设备及零配件的购销;建筑工程节能系统、智能控制管理系统、建筑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销售和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机电设施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施工;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物业租赁;国内贸易;经营出口业务。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深圳中鼎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

  2018年,公司因中央空调工程设计安装需求与深圳中鼎签署相关合同,合同金额(含税)人民币11,780,000.00元,约占全年营业收入2.17%;2019年,公司因空调改造安装及风管整改需求与深圳中鼎签署相关合同,合同金额共计(含税)人民币30,734.00元,约占全年营业收入0.01%。

  2、合同金额:本合同包干含税总价为人民币43,000,000.00元,包含水蓄冷中央空调价款(含税)人民币38,608,768.79元和多联式空调价款(含税)人民币4,391,231.21元共两部分。其中水蓄冷中央空调价款中设备费(含13%增值税)人民币15,001,762.48元,安装费(含9%增值税)人民币23,607,006.31元。多联式空调价款中设备费(含13%增值税)人民币2,316,286.43元,安装费(含9%增值税)人民币2,074,944.78元。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进行5G智能产业园项目新厂房空调工程设计、安装与售后服务,总价款分为水蓄冷中央空调和多联式空调两部分按规定分别进行结算:

  ① 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水蓄冷中央空调价款20%,即人民币7,721,753.76元作为定金给乙方。

  ② 乙方在提供本项目水蓄冷中央空调主设备(主机、水泵、冷却塔等)的买卖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水蓄冷中央空调价款20%,即人民币7,721,753.76元。

  ③ 乙方进场完成水蓄冷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量60%以上,甲方支付合同水蓄冷中央空调价款20%,即7,721,753.76元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④ 乙方进场完成水蓄冷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量80%以上,甲方支付合同水蓄冷中央空调价款10%,即人民币3,860,876.88元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⑤ 乙方完成本项目水蓄冷中央空调工程,甲方支付合同水蓄冷中央空调价款15%,即人民币5,791,315.32元给乙方。

  ⑥ 本项目水蓄冷中央空调工程经试运行一个月后由甲方验收,如各项指标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书及合同要求,则甲方自验收完成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水蓄冷中央空调价款12%,即人民币4,633,052.25元给乙方。

  ⑦ 水蓄冷中央空调价款的3%,即人民币1,158,263.06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本项目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期满,经甲方确认工程无质量故障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

  ① 合同签订后,以甲方发函通知安排设备入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中多联式空调设备费的30%,即人民币694,885.93元作为预付款给乙方,货物到达项目现场且经甲方核验后10天内支付多联式空调设备费的50%,即人民币1,158,143.22元。

  ② 乙方进场安装多联式空调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多联式空调安装费50%,即人民币1,037,472.39元给乙方。

  ③ 乙方进场完成本项目多联式空调安装工程量80%以上,甲方支付至合同多联式空调价款的70%,即支付人民币183,360.31元给乙方。

  ④ 乙方完成本项目多联式空调安装工程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多联式空调价款的97%,即支付人民币1,185,632.43元给乙方。

  ⑤ 多联式空调价款的3%,即人民币131,736.93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本项目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期满,经甲方确认工程无质量故障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

  4、合同工期: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工期为150天,风口及温控面板等装修完成后配合安装的时间不算在内。(周六与周日计入,法定节假日顺延)。

  本合同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5G智能产业园项目的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战争、地震、水灾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几率会使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体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合同金额达到了公司自愿性披露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1、签署的《广东科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厂房空调工程设计、安装与售后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