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大厦中央机房精密空调、UPS、电池组维保升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4-10-07 来源:美的中央空调清洗

  一、采购项目:南通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大厦中央机房精密空调、UPS、电池组维保服务项目

  南通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大厦中央机房精密空调及UPS由6台艾默生精密空调(CRV035RA)机组和1组艾默生UPS(APM150-90KVA)及72节大力神电池(12V-200AH)构成,3组设备已使用3年,接近过保。为了确认和保证空调和UPS及后备电池组正常运行,保障中心机房安全、稳定运行,现将采购机房精密空调和UPS及电池组三年期维保服务。

  根据这三年来的运维情况,结合目前运作时的状态,我们大家都认为空调压缩机等花费较大的核心部件损坏可能性较小,因此采购人决定采用一次购买三年常规维保的方式来进行保养,每年常规保养内容有外机清洗、滤网更换、夏季月检和季度巡检。如有在维保和服务清单范围产生的其他非维保服务责任故障须更换配件所产生的费用,再按照合同内的艾默生原厂配件报价进行维修 。

  具有艾默生公司认证的工程师负责上门服务,对机房各系统的监测、维护、服务、管理, 承担起设备的维护服务工作。

  1.4电线小时响应,全天候随时电话解决实际问题,紧急状况立即作出应急解决的方法方案。紧急故障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无法立即解决的,4小时内提供备件。

  1.5.1收录机器的错误记录,对指定的设备做定期的保养,包括系统诊断、必要的机械设备、电子部件的调整和清洁。

  艾默生精密空调配件参考价格:(仅供更换备件维修参考报价,费用由 方承担)。

  1.供应商每年度须对UPS进行不少于4次的全面检查和保养,确保UPS始终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做好对UPS机组的维护和保养,最重要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变形。

  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真实的情况,制定完善、有效的维护保养方案,配备具有空调UPS原厂商认证工程师的专业服务团队,实施严格的项目管理机制。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空调UPS维护保养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导致采购人空调UPS机组运行异常的,供应商承担由于空调异常所引发的其他一切损失。

  4.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运行维护报修,并及时派人上门解决故障或问题:

  5.空调UPS维修和备件替换。供应商应具备快速获取艾默生空调UPS备件库全线产品的能力,当设备经过(现场服务和技术上的支持)处理后仍无法正常工作,判定为硬件故障时,供应商应快速提供原厂同型号且质量放心可靠的备件替换,确保空调UPS在最短时间之内回到正常状态,且更换的设备继承原设备的服务期和服务内容。

  6.供应商须每3个月免费上门对空调UPS机组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记录运行参数,分析设备状况,解决存在隐患。每次巡检结束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书面提交详细的巡检维保报告(包含维保台账、维保记录、存在隐患及补救预防的方法等),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8.供应商须建立切实可行的空调机组应急响应预案,明确人员组织、应急流程、备机保障、处理规范、恢复标准等,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能力。

  9.供应商在巡检和维保服务过程中须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等一切损失,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独自承担。

  10.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含工具费、辅材费、人工劳务费、维护保养费等一切费用应在实地查勘时一并考虑,如在项目实施时发现缺少或不足,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公历满3年。如在维保合约期间,服务供应商没有严格按维保服务要求做维护,每年度内巡检三次未验收合格签字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一、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成交签约时须提供原厂精密空调、UPS、电池组授权书原件,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空调、UPS及电池组原厂商出具的售后维保购买证明原件(原件须有原厂的红章),并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零配件授权函及精密空调、大功率UPS(90KVA以上)三年质保承诺函原件(缺一不可。需注明最终用户为南通日报社、南通报业传媒集团),否则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应确保其维保服务所提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设施配件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升级后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若出现因成交人提供的设施配件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不合理,或者其所提供的技术上的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升级没办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

  三、供应商须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部分连接运行配件未在招标书中明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予以补充,如本项目维保服务范围内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在定期维保检验时未发现并书面告知采购人须更换的设施配件原因,因此导致因出现故障原因缺少设施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整机系统无法实施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承诺免费提供服务;除采购人明白准确地提出的变更外,本项目不再增加费用;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所有项目应有采购人承担的相关联的费用既设施配件的报价列表,报价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方式,提供确保整机系统正常和安全运行所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备品配件。由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及报价时说明并提供。供应商响应报价单未注明应由采购人承担的有关的费用,不得另外提出收取任何费用。

  五、每年度维保每次定期检修服务后,由成交人制定维保服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验收单并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作为履约服务合格、结算依据。

  六、配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全部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一定要通过认证。

  五、采购项目的预估价预算(含6%增值税,超过预估价的为无效响应):≤39.9万元

  具备符合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营业范围的经济实体;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上一年度的财务情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加盖公章)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七、履约担保:成交方签约前须提交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维保服务期自签约之日起满36个月,到期后或合同终止后无未完纠纷15日内无息退还至保证金付款人基本账户。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每年度服务费用(三年成交服务费用总额除以3)预付款项的50%,本年度维保服务完全响应维保服务要求并年度定期检验合格后,年度合约满365天之日起15日内再支付每年度服务费用的50%,之后每年度结算支付款项以此类推。

  注:每次付款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相对应金额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而不视为违约。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包及复印件,原件包单独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不带原件包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分别接受采购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可以少于2家);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可以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各成员独立评审,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和最后报价做综合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得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2020 年4月15 日起至 2020 年4 月24 日 14:30时(备注:本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14 日至22 日,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南通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大厦2406会议室。联系人:李旋 电话。邮箱: 。建议采用电子邮箱、微信联系方式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2020年4月29日下午2时30分。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南通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大厦2301会议室。视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真实的情况,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交纳磋商保证金0.79万元(未成交且未违规者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者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抵扣部分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汇(支)票、网银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资料弄虚作假或串通参与采供的,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