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保全服务合同
时间:2024-02-16 来源:美的中央空调清洗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相应的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一、乙方提供专线电话线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

  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别的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入防护区域时,及时发出异常或警示信号,并立即派员前往标的物现场查勘。如确属有人或异物等人侵,即一面监视现场,一面通报公安机关与甲方会同处理。

  (一)每_________个月至少于通知甲方后,依约定时间派员检查标的物安全状况___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二)每_________个月至少派遣巡逻车辆巡视标的物环境___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三)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全系统运作,自装设开通日起算,至少每_________个月于会同甲方后做定期检修测试与保养,以维护运作正常。

  由甲方委托乙方向电信公司申请架设专线一条提供一般电话线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作为本系统由标的物连接乙方管制中心间的自动传递警讯的路线。

  二、乙方对甲方标的物的防护时间以甲方设定时间为准。防护时间开始时甲方将本系统予以“设定”,将防护责任移交乙方,至防护时间结束时,解除本系统的设定,由甲方将防护责任收回自行负责。

  三、甲方如有特殊情事需延长或缩短防护时间,或需将本系统予以连续设定或不设定,应于事前通知乙方。

  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而有延后设定或提前解除的情事,其延后设定时间超过_________小时(不允许超出2小时),提前解除时间超过30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查询。

  一、保全系统与器材由乙方提供的,其所有权归属乙方。但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二、非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变在标的物内装置器材的位置。因房屋修理维护等原因需移动器材的,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办理完成后,甲方应给付经双方约定的拆迁与改装费用。

  三、本系统器材的损坏失灵,由乙方免费修理。但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所致的,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本合同服务期间届满或终止后,甲方允许乙方进入标的物内拆回保全器材,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绝。但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所在、行踪不明的,甲方同意由乙方会同当地的村(里、邻)长进入甲方标的物内,拆回属于乙方的保全器材。

  为便利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保全义务,甲方授予必要的权限,并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密封,交由乙方保管,乙方不得复制该钥匙。

  在防护时间内,乙方于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除即为紧急处置外,并即通报警方及甲方会同处理。

  甲方未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交由乙方保管的,在防护时间内,乙方在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应即通知甲方紧急联络人及警方到场共同进入查看标的物,其情况紧迫的,乙方可采取必要方法进入标的物并为紧急处置。

  一、为乙方设计与安装保全器材的需要范围内,甲方应依乙方的请求提供必要资料。

  二、甲方应协调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遇有紧急状况,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一定于接到乙方通知在保全人员到达时立即开门,以便保全人员进入作紧急处理。

  三、凡装有紧急通报器者,如须试验机器性能,甲方应先通知乙方,并须在约定时间内试验。如因误触紧急通报器,而致乙方出动勤务时,甲方应按乙方出勤状况酌付出勤费_________元(最高额不允许超出_________元)。但甲方无过失的,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七、甲方或甲方紧急联络人接获乙方紧急电话通知后,应立即赶往标的物现场,确认状况及会同清查有无财物损失。

  九、甲方指定的紧急联络人、手机号及标的物门锁,如有变更,应尽速通知乙方。

  乙方就本合同防护时间以内,因本系统模块设计错误、器材或设备失灵、人员失误或泄漏秘密,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义务,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相应的责任。

  乙方依前款规定负损害赔偿的,以甲方因被盗所受的财物损失为原则,并以金钱赔偿为限。但原物寻获时,甲方可退还所受的赔偿金,取回原物。

  甲方应在损害事故发生(发现)时起_________小时内报警处理,并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向乙方提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证明文件及附客户损失清单(记载损失财物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等)。

  一、甲方于损害发生后依第十一条第三项申报损失,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范围内,由乙方依据甲方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二、甲方主张其损害逾前项金额的,在甲方举证证明其损失财物的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后,由乙方按甲方的实际损害负赔偿相应的责任,其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但其损失财物为金钱、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其赔偿标准如下:

  (一)金钱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每件价值在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上的,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前款第二项情形,甲方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乙方应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保险,保险证明单影本并作为乙方应交付甲方文件之一。

  一、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战争、暴动、交通管制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由所造成损失的,但因乙方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四、甲方将部分区域解除防护(旁路),而非因系统模块设计错误,并能证明与损害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并经乙方告知不得解除。

  五、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自行改装、拆迁、破坏本系统上的有关器材、线路,造成本系统未能依原设计侦测或传讯。

  六、甲方改变标的物所属门窗、墙壁,而未通知乙方配合变更设计或更换器材,但乙方知悉甲方变更的情事而未提供相关建议的,不在此限。

  七、因甲方发生债务纠纷,乙方已尽防范义务并报警处理,仍没办法阻止债权人强行搬走的财物损失。

  乙方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相应的责任,如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以下情况之一,乙方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二、甲方未交钥匙给乙方,致使乙方保全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虽已及时赶至现场,但无法及时进入检查捕贼的。

  因电力公司或第三人的施工、停电等外力因素,致保全系统电讯不能传递,在设专线的情况下,乙方应即通知甲方;在使用电话线的情况下,在定测时间_________内发现电讯不能传递的,应在发现时即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未采取必要的协力义务,而乙方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因此所生损害乙方免责。

  因电讯不能传递或其他情形,无法通知甲方时,或在定测时间前发生的损害,乙方就此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对甲方因此所受损害,每一事故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但同一事故赔偿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

  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元(不允许超出每月保全费用之两倍)作为保证金,交付乙方。

  前款保证金于本合同期满服务终止时,应由乙方在(7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同时,原数无息退还甲方。

  自乙方“保全服务通报”所定的防护开始日起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应按月给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内含服务费元、专线月租金_________元及营业税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__个月为一期,

  于每期届满前_________日内,以下列方式之一给付:由甲方以现金或即期支票自行缴人乙方所指定的账户;由乙方派员前来收取;其他方式。

  前二款所需费用及合同终止后的拆除费用,应由乙方开列明细表,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施工。

  乙方应通知甲方合同期满,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继续有效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服务,在通知到达时生效。乙方不得收取暂停服务期间的服务费,但专线费用仍由甲方负担,乙方应代甲方缴交。

  本合同曾因故暂停服务,应于恢复服务期间,按暂停日数延长本合同的执行,以抵补中断的时日。

  甲方可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后14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者,在通知到达乙方后30日生效。甲方亦可支付上述预告期间的服务费,实时终止本合同。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本合同者,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不得逾一年应收保全费用与终止前已收费用的差额),但合同已履行逾一年以上的,不在此限。

  第一款情形,乙方应将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连同保证金,在终止日起算10日内返还,拆除器材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书面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乙方后生效。乙方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返还已收甲方未到期的服务费用及保证金,并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如受有损害,并可依本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一、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的器材的;或甲方有其他违约事由的。

  二、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空袭、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对甲方继续提供防护服务的。

  三、甲方积欠第18条应缴的费用,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催收仍未于7日内缴费,而无正当理由者,乙方可随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停止服务,并拆回所装置的器材。

  乙方依前款第一至三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依前款第四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14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在通知到达甲方后30日生效。

  乙方依前两款终止合同时,应在终止日起10日内返还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及保证金,并在终止日起7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不得拒绝乙方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器材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可以甲方的保证金抵偿损害,如有不足并可另行求偿。

  一、本合同书后附的装置器材数量表、保全系统模块设计图、保全系统开通时由乙方送交甲方的“保全服务通报”及其他相关附件或协议书,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如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无法送达时,即以紧急联络人为代收人。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及诚信与平等互惠原则公平解决。本合同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为有利于甲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