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务院出台的《作废机动车收回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等7部分联合印发的《作废机动车收回管理办法细则》等系列规则,经市州商务部分审阅引荐,省商务厅安排专家现场检验评定和会议研讨,拟同意嘉峪关坤圆作废机动车收回拆解有限公司、盛鑫源作废机动车收回拆解有限公司、玛曲县兴财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展开作废机动车收回拆解事务。
现对以上三家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月28日-2月3日)。如有贰言,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反映。
原标题:《甘肃省商务厅拟同意嘉峪关坤圆公司、盛鑫源公司、玛曲县兴财再生资源公司展开作废机动车收回拆解运营资质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