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等法令和法规,我局安排展开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因为部分标称出产、运营单位地址信息不详、无有用联系方式和回绝签收等问题导致相关文书无法正常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详见附表)。
产品标称出产、运营单位如对查验成果有贰言,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贰言请求并处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出书面贰言的,视为认可检查成果。
贰言资料寄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熊儿河路79号,河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贰言处理负责人收。邮编:45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