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发布国家作业资格目录的告诉》(人社部发〔2017〕68号)要求,全方面提高我市劳动者作业技能水平,结合我市实践,现就《杭州市作业技能训练作业(工种)和补助规范(2016版)》(以下简称《规范》,下同)有关作业(工种)调整和弥补事项告诉如下:
一、在《规范》“A”类项目中添加“钳工”、“机床装调维修工”和“轿车维修工”3个作业(工种);在“B”类项目中添加“制冷空调体系装置维修工”和“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2个作业(工种);在“C”类项目中添加“智能楼宇管理员”和“中央空调体系运转操作员”等2个作业(工种)。
二、国家作业资格目录发布后,凡在国家作业资格目录之外的作业(工种),对已完结办班存案,或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依据考生志愿,或持续做好后续训练、鉴定考试作业,或退费。对已安排完结鉴定考试的,做好作业资格证书发放、补助申报等后续作业。